吊装带的报废标准如下

2023-05-24

1、无标记、标牌或者标记、标牌的吊装带禁止使用;

2、当吊带表面损坏,包括吊带被尖物划伤,吊带边缘割断等禁止使用;

3、当软缝合处出现撕开时禁止使用;

4、当吊装带粗细出现变化大于5%时禁止使用;

5、当吊装带长度出现变化时,工作载荷大于3%应报废停用。